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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腦性麻痺

新光醫院兒童神經科

高毓佳醫師/林明益醫師

             96年8月31日

 

一、前言

腦性麻痺在國內的發生率估計為千分之一到三左右腦性麻痺為非進行性的腦部病變,是由於未成熟的大腦受到非進行性的傷害,導致運動及姿勢控制的異常臨床特徵主要為肌肉張力改變、肌肉無力、不自主動作及運動失調,這些症狀有時會到病人3、4歲時才漸漸明顯除此之外,患者常合併智力、認知、語言、聽力、視力及吞嚥等多重障礙,癲癇也常合併出現

 

二、病因

造成腦性麻痺的原因可分為出生前生產過程中及出生後。早產本身就是造成腦性麻痺最常見的原因,難產或產後腦傷等各種原因造成的缺氧或傷害也都有可能,但有很多腦性麻痺原因並不清楚。            

若依照神經受損的形式分類,可分為:

1.痙攣型 (spastic): 肌肉張力增加,是最常見的一個類型;依據受損的部分,可分成三類:

(1)半身麻痺 (hemiplegia):只有半邊的身體受到影響。

(2)雙邊麻痺 (diplegia):通常四肢都受影響,但下肢比上肢嚴重。

(3)四肢麻痺 (quadriplegia):全身受影響,通常上肢比下肢嚴重或同樣嚴

                               重。

2. 徐動型 (athetoid): 四肢或臉部會有一些不自主的跳動或緩慢的扭動。

3. 無張力型 (atonic): 肌肉張力降低

4. 運動失調型 (ataxic): 這?患者的姿勢?穩、平衡控制?好

5. 僵直型 (rigid): 關節做被動運動時有阻力

6. 混合型 (combined): 上述症狀的組合

 

三、臨床症狀

 臨床症狀隨著損傷部位及嚴重程度,每個案例差距甚大;且腦病變本身雖然不會惡化,但臨床嚴重程度及功能障礙,會隨著成熟度及後天處置有所改變。臨床診斷依賴詳細的病史、理學及神經檢查,有時需輔以影像學檢查,例如超音波、電腦斷層或核磁共振。病史上母親懷孕及生產的過程,以及新生兒時期發生缺氧等事件,對於探究原因格外重要;在發展方面,病人普遍表現出發展里程碑落後。神經檢查主要包括姿勢、肌肉張力、反射及異常的動作;理學檢查也須著重相關問題的評估。

 

四、就醫及治療原則

 

治療需整合小兒神經、復建、精神、骨科等團隊,一旦發現即開始早期療育,給予適當的感覺刺激,以期開發腦部的潛能,並藉由復健改變肌肉張力或減少關節變形有時須合併藥物、外科、聽力、語言等治療及輔具使用。任何腦性麻痺患者都無法完全恢復正常,但在專業人員和家長攜手合作下,可將其障礙程度降至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