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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兒 童 癲 癇

高雄榮民總醫院兒童神經科

                      陳珠瑾醫師

                     96年9月1日

一、定義

癲癇是一種反覆性、自發性的的「發作」(或稱抽搐),「發作」是指腦部神經元的不正常放電而導致一個突發性臨床神經功能或行為的改變。其實大腦具有上百億的腦細胞,彼此就是靠著電流來傳遞訊息,發作就好比電流突然出現「短路」或稱「電線走火」,是瞬間及暫時的。

二、病因

任何會導致腦細胞受傷的狀況都有可能就是造成?癇的原因,像是新生兒窒息症、早產合併腦病變、腦部先天發育畸形、染色體異常、其他明顯的腦傷史〈如曾得過腦炎、腦出血或腦腫瘤等〉;但更多的情況是完全沒有任何腦傷的記錄,即使做了最進步詳細的檢查如磁振照影也找不到確定的病灶!其實找不到病因的比例遠高於找得到的〈約佔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往往令家屬很難接受。

三、臨床症狀

發作時的表現可以非常多樣化,而非只有一般的刻板印像:兩眼上吊、全身抽搐及口吐白沫。一般根據發作是整個腦部還是局部異常放電分為全面性癲癇發作及部分性癲癇發作;全面性癲癇發作又有大發作(又稱「全身性僵直陣攣型發作」)、小發作(又稱「失神性發作」,臨床表現為兩眼無神,動作突然僵住,人無意識,但不會倒下去,約數秒至十餘秒即恢復正常,好發於國小學童及青春期之少年,會被誤以為作白日夢)、肌抽躍性發作(突然抽動,像被電到,多表現於肩膀及手臂)及失張力性癲癇;部分性癲癇發作則根據腦部異常放電位置不同而有不同症狀,例如運動區放電異常可能表現肢體抽搐,身體感覺區放電異常可能表現臉部麻木感,視覺區放電異常可能突然覺得東西模糊或大小改變,有的時候甚至發作時就只是噁心、腹痛!

四、就醫及治療原則

治療以服用抗癲癇藥物為主,而且必須「長期服用」!臨床上百分之六十到七十的患者可以用單一藥物獲得很好的控制,但仍有百分之十五到二十的病人即使使用適當的抗癲癇藥物仍無法獲得很好的控制,形成所謂的「頑固型癲癇症」,這時我們會考慮除了內科藥物治療的其他方式,像是生酮飲食療法或外科手術治療。

五、居家照顧事項

抗癲癇藥物一定要每天按時規律服用,千萬不要自己作主一下子把藥全停了,突然停藥會引起大發作。另外生活規律及作息正常也有益於生活品質;一些學術性機構如中華民國兒童癲癇協會、台灣癲癇醫學會或民間的相關社團會定期出刊物及舉辦相關的活動,可以讓家長及病友從中獲得更多正確的資訊及建立更健康的態度,也可得到非常重要的心理扶持!面對抽搐時千萬要「保持鎮定、不要慌張」,不需特別做什麼,避免嗆到及意外,必要時送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