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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小兒神經醫學會旅行獎贈與辦法

台灣小兒神經醫學會(以下簡稱本會)為獎勵本會會員從事學術研究及參加國際學術會議,並發表論文,特設立台灣小兒神經醫學會旅行獎。

 

台灣小兒神經醫學會旅行獎贈與及補助辦法

(中華民國95年6月3日第四屆第二次甄審委員會訂定)

(中華民國95年6月3日第四屆第五次理監事會通過)

(中華民國95年12月30日第四屆第一次旅行獎審查委員會修定)

(中華民國95年12月30日第四屆第七次理監事會通過)

(中華民國105年2月20日第七屆第一次旅行獎審查委員會修定)

(中華民國112年6月3日第十屆第一次理監事會通過)

壹、 申請資格:

具小兒神經專科醫師或兒童發展會員資格並於國內各醫院任職之會員,或正接受小兒神經訓練之小兒科醫師

貳、申請方式:

一、 於每年十二月底前提出,以原著論文(第一作者)為限。

二、 申請本旅行獎者,應向本會秘書處繳交下列文件:

(一) 申請書。

(二) 論文摘要與接受證明(限以英文書寫,以第一作者為限)。

(三) 相關醫院院長或資深小兒神經醫師之推薦書。

(四) 國際學術會議邀請函或開會證明。

(五)未接受其他單位獎學金補助之聲明。

三、申請人資格及論文,由旅行獎審查委員會甄選後,向本會理事會推薦,由理事會決定之。

參、適用範圍:

一、此辦法適用於參加國際小兒神經醫學會年會者,包括世界小兒神經醫學會(ICNC)、亞澳小兒神經醫學會(AOCCN)、亞澳肌肉醫學會(AOMC)、日本國際嬰幼兒癲癇學會(ISSE)等。

二、 此旅行獎之申請以每人二年一次為限。

三、 投稿內容需與兒童神經或是兒童發展有關,委由旅行獎審查委員審查。

肆、獎金:受獎名額與受獎金額,由旅行獎審查委員會決定之。

伍、 旅行獎審查委員會由五至七人組成,由理事長聘請之。

陸、 本辦法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後實施,修改時亦同。

 

 申請台灣小兒神經醫學會旅行獎未接受其他單位補助聲明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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